四川(chuan)廣告制作的真實(shi)性原則
發布時間:2021-12-12 663人看過
四川廣告制作的真實性原則,就是必須以事實為基礎,真實反映產品或服務的信息。真實是廣告的生命,也是廣告策劃的首要原則。
廣告策劃的真實性是對廣告運作的法律要求。我國1987年正式頒布了《廣告管理條例》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也于1998年頒布了《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,這些條例和細則都對廣告真實性做了明確規定:“廣告內容必須清晰明白,實事求是,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,蒙蔽或欺騙用戶和消費者。”還規定:“有缺陷的處理產品、試制和試銷產品,都必須在廣告中說明,不得給人以誤認。”這些條例明確了廣告策劃首先要在法律規定的范疇內進行。
四川廣告制作的真實性也是實現營銷目標的基礎。虛假廣告可能會換來市場的迅速反應:知名度提高,銷售量增加。但是,要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忠誠,達到最終的促銷目的,使品牌健康持久地發展,靠的是真實客觀的廣告傳播。實踐中很多案例證明,廣告策劃中的弄虛作假斷送了品牌,即便是一時的僥幸也很難持久。
真實性原則在執行上常遇到的問題是:事實的夸大表現(或稱藝術夸張)與虛假事實的界限問題。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夸大?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規定:“夸大不得包含對確鑿事實的錯誤聲明。”作為宣傳說服的手段,夸大的確有其合法的存在界限,即夸大的結果是否對消費者有害。如果對消費者認識商品有欺騙性的誤導,就應視作違規廣告。相反,如果某種夸大是離開了真實,但對消費者來說只是善意的強調或增添樂趣,則允許存在。
在廣告中,四川廣告制作最容易把握的夸大就是將夸大指向“非產品事實”,不直接針對產品做具體和確切的利益承諾,而是轉向模糊抽象的感受、生活方式、價值觀等。實際的案例是,凡宣稱“1個月見效"8分鐘搞定”的廣告最容易出問題,而那些“成為你想成為的人”“令你更美麗”的廣告能暢行無阻,是因為這樣的承諾或模糊不清的語言贊美都是難以做具體化驗證的。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說,廣告中的這類夸大為現代生活增加了活力,激發了人們的夢想。